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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兴旺人民富 同心浇筑团结花元谋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元谋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牢记“国之大者”、检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闯出了一条具有时代特色、符合元谋实际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之路。

元谋县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会。

 

坚持完善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稳把牢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一把手”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政治巡察内容,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督查重点。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四史”学习教育、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深化“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下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工程,推动示范县创建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研究出台《元谋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县财政投入100万元、整合乡镇和县级部门资金300余万元专项用于创建。截至2021年底,成功创建新华乡、环洲驿村等161个省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各族群众参加元谋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题文艺晚会。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按照“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要求,不断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深挖红军长征历史资源,讲好党史、军史里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建成红军长征纪念馆、元马镇大塘子村、平田乡帕地村等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红军长征过元谋”已成为元谋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精神源泉。

丰富阵地载体,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域覆盖,夯实教育阵地,打造爱国主义教育长廊,丰富中小学校课外教育阵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党员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街道、公园、广场,搭建微信、微博、抖音等网宣矩阵平台。先后组建4支共252人的宣讲团,“元谋农民理论家宣讲团”被中宣部评为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集体。

认定218名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元谋人世界公园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不断推动“元谋人”成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不断夯实经济文化交流交融基础。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全县学校和学龄前儿童普通话达标率100%。

元谋县城夜景。

 

坚持共同繁荣发展 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始终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为切入点和发力点,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整合投入扶贫资金47亿元,1个贫困乡4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6061户21093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278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过上新生活,人民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着力加快高质量发展,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制造、文化旅游绿色康养“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和“育种天堂”,努力把元谋建设成为“一枢纽两胜地两园两区”。2021年,实现生产总值115.53亿元,突破百亿元大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3616元和16446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19年位居楚雄州第一。

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建立完善社保体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4.1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8%。健全完善疾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始终保持零输入、零确诊、零感染。

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持而不息打好蓝天白云净土“三大保卫战”,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和河(湖)长制、林长制、长江十年禁渔。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和生态文明县,践行好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绿色担当。

土林下起舞的各族群众。

 

坚持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不断优化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聚焦新型城镇化和易地搬迁,构建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1.2万移民群众、5278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实现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增进民族团结、社区融合、社会融入。

聚焦青少年交流培养,推动青少年与州内外、省内外同龄人的交往交流。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不断丰富和完善与上海市希望工程和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等机构合作,聚焦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旅游产业,促进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开展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等为主题的活动,为各民族交流融合搭建平台。

元谋县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启动宣传活动。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维护好民族团结国家安全

始终坚持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构建良好法治环境,把民族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范围。全面推进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正确前行。

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拍摄《热坝说法》,用人民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各族群众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完善社会治理格局,通过畅通渠道引导各族群众正确理性表达合理诉求。推进“一村一警”“法治元谋”和“平安元谋”建设,抓好地区综合整治。始终坚持“抓早抓小”的工作理念,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4+2”化解工作机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5年位居全省129个县市区前10位,元谋被评为全国“信访三无县”。

严守社会稳定意识形态安全底线,未发生违反党的民族政策或影响民族团结的重大案事件、网络舆情。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局面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样板。